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輔導主任 張貼至 2026-07-07止
張貼日期: 2025-11-08 00:00:00 點閱:24
申請資格:就讀彰化縣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(以下簡稱A組)或四升五年級(以下簡稱B組) 學生,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:
1、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,A組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上學期國語、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「優等」,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「甲等」以上;B組三年級下學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國語、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「優等」,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「甲等」以上。
2、具資賦優異潛能經學生法定代理人/實際照顧者及教師推薦,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