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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轉勞動部「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」第4條之2、第4條之3,業經該部於115年4月8日令修正發布一案

類別:人事公告 張貼者:人事

張貼日期: 2026-04-17 16:46:22 點閱: 102 (另開新視窗)


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轉勞動部「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」第4條之2、第4條之3,業經該部於115年4月8日令修正發布一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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