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公告受理112年度後備軍人緩逐召申請

類別:人事公告 張貼者:幹事兼人事

張貼日期: 2022-03-16 09:00:24 點閱: 299 (另開新視窗)


  • 校長四款逐召:現職國民中小學校長。
  • 受理申請:111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
  • 教師三款緩召:處理對象:年滿23歲具後備軍人之國民中小學教師含兼主任、組長,申請現任國民學校教員緩召(未達除役年齡)者,其授課時數,每週至少2節(含)以上,擔任一般教師以在本校任教為準,校外兼課不予計算。擔任「特殊教師」若在校外任課2節(含)以上者;或已逾新發生事件1個月內未辦理緩召處理者。

受理申請: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止。

詳如附件

附件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