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有關公務人員曾服務於改制為公務機關前之農田水利會,以及行政法人之年資,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12月15日部法二字第1105404525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
有關公務人員曾服務於改制為公務機關前之農田水利會,以及行政法人之年資,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一案
張貼日期: 2021-12-29 16:23:37 點閱: 314 (另開新視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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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有關公務人員曾服務於改制為公務機關前之農田水利會,以及行政法人之年資,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12月15日部法二字第1105404525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