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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教學訪問教師計畫」

類別:教導處公告 張貼者:教導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0-02-25 16:33:51 點閱: 438 (另開新視窗)


旨揭計畫摘要說明如下(餘詳見附件):
(一)計畫期程: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止。
(二)申請資格: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4條與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第4條及第5條規定,報教育部核定之公立國民中小學,或具有特殊需求之學校,得提出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