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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「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8月4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85121A號令修正發布。

類別:教導處公告 張貼者:教導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2-09-09 17:16:05 點閱: 253 (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85121B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修正「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」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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