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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「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」第4點之1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2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11657A號令修正發布

類別:教導處公告 張貼者:教導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2-02-19 19:58:39 點閱: 207 (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11657B號函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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