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本次修正重點如下:
(一)增列指定處所居家隔離者為本辦法之適用對象。(修正條文第2條)
(二)配合指定處所居家隔離措施實施時程,明文第2條修正規定之施行日期。(修正條文第9條)
二、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來函影本(如附件)。
轉知: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 法」第2條、第9條,業經衛生福利部110年10月19日以衛 授疾字第1100101738號令修正發布。
張貼日期: 2021-11-07 19:28:26 點閱: 298 (另開新視窗)
張貼日期: 2021-11-07 19:28:26 點閱: 298 (另開新視窗)
說明:
一、本次修正重點如下:
(一)增列指定處所居家隔離者為本辦法之適用對象。(修正條文第2條)
(二)配合指定處所居家隔離措施實施時程,明文第2條修正規定之施行日期。(修正條文第9條)
二、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來函影本(如附件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