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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6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801號公告「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 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」,自本年10月1日起停止適用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教導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1-10-16 11:11:20 點閱: 316 (另開新視窗)


公告如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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