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教導主任
張貼日期: 2023-04-29 09:10:26 點閱:106
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21日臺教社(三)字第1122401644號函辦理。 二、為獎勵社會教育推廣具有績效之優異團體及個人,教育部自民國64年開始,每年依據旨揭實施要點規定,選拔對社會教育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人,並舉行頒獎表揚活動。 三、旨揭要點及推薦表件可至教育部網站http://www.edu.tw/認識教育部/教育部各單位/終身教育司/電子佈告欄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