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導處公告 / 張貼者 教導主任
張貼日期: 2021-09-22 21:06:06 點閱:146
說明: 一、請各校依「高感染風險場域」及「各局處新冠肺炎防疫稽查輔導場域」之權責場域執行及管理公告之防疫措施,本府如有查獲違規事項,將依據旨揭防疫措施裁罰規定逕罰。